三点十七分醒的。 摸手机按亮屏幕的时候指节还发僵,空调被滑到腰窝,右脚踝凉得像浸在秋末的河水里。我蹬了下腿,牛仔裤裤脚勾在床板的倒刺上,布料扯出半透明的白印,和梦里狗牙嵌进去的位置分毫不差。你懂的,那种醒了半天还回不过神的滞涩感,像半块泡胀的饼干卡在喉咙管,咽不下去吐不出来。 那狗是老巷口常蹲的黄狗,左耳缺个小三角,平时见人就晃尾巴,我上周还喂过半块剩的酱肉包。梦里它不叫,也不往前扑,就叼着我牛仔裤脚往巷子里拽,力道沉得像坠了半块青砖。我挣了两下,裤脚的缝线崩开个小口子,它松嘴坐地上,眼睛亮得像浸了油的玻璃弹珠,就那么盯着我。 我坐床上发了五分钟呆,指尖蹭过裤脚那道真的开线的口子,后颈的汗毛竖了半分钟。说出来没人信,我上周填了离职申请,压在键盘底下三天没敢交,连我合租的室友都没说。 醒了之后去楼下买豆浆,刚拐进巷口就撞见那只黄狗,蹲在卖煎饼的摊子脚边,看见我就晃尾巴,凑过来嗅我的鞋尖,牙蹭到我裤脚的时候我整个人往后蹦了半步,豆浆洒了小半在塑料袋里,温乎乎的贴在手背上。 摊煎饼的张叔抬头笑,说这狗平时不粘人,今天怎么跟你这么亲。我攥着豆浆没说话,裤脚还留着梦里被扯得发皱的印子,风一吹贴在小腿肚上,凉丝丝的。 谁规定梦一定要有个说法? 我之前总觉得,离职是天大的事,对不起领导的栽培,对不起爸妈念叨的稳定工作,像小时候攒了半个月零花钱买的冰棍,还没拆包装就掉在泥地里,连捡都觉得烫手。那天我揣着豆浆上楼,把压在键盘底下的离职申请抽出来,签了字拍给领导的时候,指尖都没抖。 黄狗没说什么。梦里它没叫,没咬我的肉,就扯着我裤脚往巷子里拉,巷子里没有吃人的怪物,我上周往里走过一次,墙根开了一片蓝紫色的二月兰,卖花的阿婆摆了半筐刚折的栀子花,香得人走不动道。 晚上回宿舍摸裤兜,掏出来半张皱巴巴的花店宣传单,是上周路过巷口的时候人家塞的,我之前压根没印象。折痕的位置,刚好和狗牙咬过的地方重合。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,被什么东西扯住裤脚的时候,第一反应是挣,是怕,是觉得有什么东西要拖你去不好的地方。谁知道那东西是不是只是想拽着你,别错过墙根开得正好的花。 哦对,我今天出门,裤脚又勾到了单元门的把手。 活该。

